昨日,收悉湖南省国资委《关于湖南省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与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有关债权债务冲抵的通知》(湘国资法规[2016]202号),文件要求南津渡水电站所欠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借款本金1100万元,利息4576万元,本息合计5676万元,冲抵南津渡水电站之前年度汇率损失。为此,困扰我站多年的湘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债务问题,终于圆满解决。
该笔债务产生于1990—1991年期间,由当时省计委、省水利水电厅从电力基金安排1100万元用于支持湖南省最早引进外资的南津渡水电站工程项目建设,并委托建设银行以借款的方式办理贷款手续。2005年,经省国资委批复,借款1100万元债权人转为湘投控股有限公司。(奉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