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市津鑫投资置业有限公司
南电北苑建设项目筹资方案
2010年6月8日
南电北花园房地产项目于6月4日已获得零陵区政府常务会正式批准,现准备进入土地招拍挂程序,因此目前最关健的工作就是津鑫公司通过招拍挂取得土地使用权,以便今后办理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为确保津鑫公司以一定的实力参加本宗土地竞标,并顺利取得该宗土地使用权,经津鑫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向南电职工中有购房意愿的公司股东进行筹资作为公司项目启动和土地竞标资金,筹资方案如下:
一、筹资原由
1、作为南电北苑住宅项目开发商的津鑫公司,没有足够的项目启动资金,同时津鑫公司通过国有土地挂牌拍卖转让拿地,需要缴纳押金,而且零陵区政府对项目的批复中明确规定该宗土地的开发只能面向南电在册职工销售,因此津鑫公司的股东既是购房者也是项目的直接开发商,作为公司股东又是购房者有义务筹资,用作公司本项目的启动资金和购土地款。不筹资,项目将无法由津鑫公司运作,如果将项目交由其他房地产公司运作,住宅单价下浮及职工优先购房将无法保证。
2、通过上次报名调查,有意愿购房者多达347户,此次筹资交款也是作为确定建房户数和楼层的直接依据。
3、每户交5万元,按报名347户计算,可筹资金总额仅为1735万元。仅此金额根本无法将项目建设到主体封顶。在此期间,必须向银行进行项目贷款获得工程后续资金。向银行贷款,必需最低有30%的自有资金。按3栋高层计算总投资约将7000多万元,按30%计算,自有资金必须达到2100万元,才能向银行贷款4900万元。因此每户交5万元是最少的基数。
二、筹资方案
本次筹交款对象必须是南电正式职工同时又是有购房意愿的津鑫公司股东,南电双职工只能作一个筹资对象。
交款方案分二次进行:
第一次,有购房意愿的,每户交5万元。
第二次,在楼盘主体封顶,取得预售许可,并将住宅分配到人后,按住房面积及单价计算购房总额和首付款。如须住房贷款的,根据首付款的多少,扣除第一次预交的5万元后,补齐首付款的差额,同时办理相应的银行按揭手续或住房公积金贷款手续。如不须贷款的或因年龄银行不能办理按揭贷款的,扣除5万元预交款后,必须一性次补齐全部购房款。
具体筹交款时间和方式另行通知。
三、其他说明:
1、本次筹资只面向南电在册职工股东,购房自愿。
2、按本筹资方案及时交款的南电职工股东有优先购房权并享受最终购房优惠价(即按同地段、同品质、同时段市场价下浮15%)。否则,作自动放弃本次购房资格。
3、本次购房优惠政策,为零陵区政府最后一次特批。今后公司进行的房地产开发,将完全按照市场运作,很难再进行价格优惠。
4、交款时购房者姓名必须是南电职工股东,且房主姓名一经确定,办理产权证前均不得更改。
5、本次缴纳的5万元资金,在办理购房手续缴纳购房款时,可以充抵首付款,但不计利息。
6、到期不愿意购房的股东,可将5万元预交款退还,公司将按同期同档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利息。
7、60岁以上老年职工,按银行规定,不能再办理按谒贷款手续。如购房,第二次交款时必须全额交纳购房款。
8、由于银行项目贷款周期长达10个月以上,如果在银行贷款还未到位,而第一次预交款已用完,为了不影响工程进度,可能再次临时筹款。
9、属于第二套以上购房者,按新政策首付必须达到50%。
10、本方案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和房地产开发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