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好民主生活会对于加强党的建设十分重要。按照上级党组织关于基层党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制度。
一、会议原则
党内民主生活会要本着“实事求是、明辨是非、坚持原则、教育为主”的原则,从团结的愿望出发,站在党性原则的立场上,开展积极、认真、负责、坦率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达到“提高认识、统一思想、解决问题、端正党风、增强团结、高效工作”的目的。
二、召开时间
1.站党委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安排,也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站党委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七月底以前召开,站党委成员参加,党办主任列席。
2.各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召开时间为每个季度的第二个月。
三、会前准备工作
1.会前一周左右提前通知与会成员,指定学习的文件,要求与会成员利用业余时间进行学习对照,写出自检提纲。各支部注意收集党内外群众意见,属于党委的,由支部收集后交站党委办公室。
2.由站党委办牵头,召开多种形式的座谈会,广泛听取各层次人员的意见,然后将这些意见归纳整理,并在党委民主生活会上如实通报。
3.各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可在会前由支部委员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并指定一名支部委员,负责收集整理,在各支部民主生活会上如实通报。
4.对党内外群众反映较大的个别领导班子成员,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会前要同他们个别交换意见,帮助他们提高认识,正确对待群众的批评。
四、会议要求
1.在党内民主生活会上,党委民主生活会由党委办、各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由一名支部委员负责通报以下几个方面情况:
①党员及党支部对党委安排的各项工作的执行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原因;
②党员的思想动态及主要问题;
③党内外群众对与会成员的评议意见;
④在个别走访中听到的群众反映;
⑤与会成员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的考勤情况。
2.在听取通报的基础上,参加民主生活会的主要党政负责同志要带头进行自检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会上要抓住主要问题,坚持以交流思想为主,不纠缠工作中的具体问题。有不同意见,要摆到桌面上来,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对待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意见要求,并认真听取和研究。
3.各党支部的民主生活会,与会的副科级以上党员干部要主动进行自检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所有党员都要进行自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4.党内民主生活会,要认真作好记录,遵守保密纪律。
五、会后整改与落实
1.民主生活会后,要将会议记录(连同单位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意见)上报到党委办,由党委办整理上报站党委,与会成员之间仍要个别交换意见,进一步解决民主生活会上来不及解决或解决不彻底的问题。
2.对民主生活会摆出的问题,不论属于集体的,还是属于个人的,都应该提高思想认识,从中汲取经验教训,并提出相应整改措施,定期改正,抓好落实,以增进党内外群众对领导班子的信任、支持和拥护。
本制度由站党委办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