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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工作制度
文章来源: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添加人:南津渡水电站  浏览次数:4500  添加时间:2012/10/12 17:46:24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充分发挥站党委的政治核心作用,完善党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保证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章》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保证监督党和国家及上级的有关方针、政策在我站贯彻执行。协调好站内部党、政、工的关系,从大局出发,分工协作、团结拼搏,共同搞好我站的安全生产和文明建设。
 
第二章  党员大会和党的委员会
     第三条  党员大会每年召开一至二次,党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三至五年,由党员大会采取差额选举的办法,用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党的委员会对党员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员大会的决议,全体党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四条  党委会的成员应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党性强,作风正,有较强的领导水平和组织能力。党委人数5-7人,其中书记一人。党的委员会设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纪委人数5-7人。
     第五条  党委会研究决定的主要议题
     1.制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指示的有关措施。
     2.研究党的建设、文明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研究如何支持站行政在生产、经营、行政管理工作中正确行使职权的有关问题。
     4.研究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需要提交职代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5.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干部队伍和职工队伍建设中的问题。
     6.研究工、青、妇、武装等组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7.党委认为必须计论和决定的其它问题。
     第六条  党委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党委书记对党委工作负主要责任,讨论决定问题时,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书记和委员主动做好自己分管的工作。
     第七条  站党委日常会议制度
     1.站党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遇有重要情况可随时召开。
     2.站党委会每年召开一次民主生活会,根据实际情况或上级安排,也可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站党委民主生活会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七月底以前召开,站党委委员参加,党办主任列席。
     3.站党委中心组学习一般每季度安排一次,必要时可适当增加学习次数。党委中心组成员参加,党办主任、站办主任、纪委副书记、纪检监察审计室负责人列席参加。
     4.站党委每年召开一次专题研究文明建设、工会、共青团工作的会议,听取文明办、工会、共青团组织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群团工作中的实际困难。
 
第三章  党委参与生产经营、决策工作
     第八条  党委积极参与共同决策生产经营及行策管理工作的重大问题。
     第九条  党委支持站长正确行使职权,围绕站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要围绕生产、工作任务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第十条  站行政要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计划、重要工作项目和任务的完成情况。
 
第四章  党委对工会、共青团和职代会的领导
     第十一条  党委要加强对工会、共青团、女工委以及武装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他们的职能作用和主观能动性。
     第十二条  支持职工代表大会依法行使职权。重大事情让职工知道,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由职代会讨论决定。坚持由职工民主评议领导干部制度。
     第十三条  党委要协调好行政与工会、行政与职代会的关系,站长要自党接受职工代表大会监督,依靠职工管好企业。职工代表大会要维护和支持站长正确行使职权。
第五章  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
     第十四条  必须坚持“党要管党”和“从严治党”的方针,加强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第十五条  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党委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党员大会;每半年上一次党课;党支部每两个月至少召开一次支委会,每委度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坚持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支部每季度一次,党委每年一次。
     第十六条  严格按照党章要求发展新党员。认真做好培养、教育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工作;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公示制、审查和责任追究制度;按期讨论预备党员转正。
     第十七条  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党委成员、纪委成员、支委成员、党小组长,按党章规定选举产生。中层干部的提拔、任免、奖惩,由站党委会讨论决定,党务的干部由党委任命,行政的干部由站行政聘任。
建立健全干部考核制度。根据《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中层干部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加大对中层干部的考核管理力度,引入竞争机制,实行公示制,对不称职的干部要及时免职或解聘。
加强对干部的培养教育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培养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坚持任人唯贤的原则选拔任用干部。
加强后备干部队伍的建设,认真大胆确定后备干部,严格教育管理,定期考察考核。
加强对离退休及内退人员的管理,落实好其政治和生活待遇,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为。
 
第六章  思想政治和文明建设工作
     第十八条  站党委必须始终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弘扬“团结拼搏、争创一流”的企业精神,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文明建设,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南电职工队伍。
     第十九条  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正确的舆论引导人、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优秀的作品鼓舞人为基本内容开展宣传工作。
     1.建立健全宣传网络。党委配备专人和各支部宣传委员狠抓宣传思想工作。
     2.加强政研会工作,办好《南电人文》,政研会会员要主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3.利用横幅、墙报、宣传栏、网络媒体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思想工作。通过撰写论文、通讯报道、心得交流等形式总结推广思想政治工作经验。
     4.实行党支部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各党支部要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内容、方法和手段,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5.党、政、工、青要以活动为载体,以《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南电职工文明手册》为规范,突出抓好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教育。
     第二十条  加强政工队伍建设,提高政工人员素质。党政干部要努力学习,创新思维,求真务实,提高工作水平,开创思想政治工作新局面。
     第二十一条  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培育和发扬企业精神,增强企业的凝聚力,树立企业在社会上的良好形象,继续开展文明单位建设活动,不断提高我站文明建设水平。
 
第七章  党的纪律和作风
     第二十二条  严肃党的纪律,端正党的作风。
     1.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制定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十条规定:领导干部个人收入申报制度、领导干部重大问题请示制度、民主生活会制度、党政联席会议制度、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廉政勤政制度、举报制度、保护举报人规定、考核办法和责任追究制度等,真正做到行有规则、禁有条款,用制度规范和约束党员干部行为。
     2.建立健全纪检、监察工作机制。坚持党委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部门组织协调的工作格局。
     3.加强党员干部的党纪法规教育,进一步加强反腐败工作,对以权谋私、违法乱纪、腐化堕落的党员干部必须依纪依法惩处。
     第二十三条  着力解决好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中的突出问题,发扬艰苦创业、勤俭办事的优良传统,加强调查研究,坚持实事求是,解放思想,与时俱进。
     第二十四条  配足配强纪检监察力量,支持纪检监察审计部门开展工作。
适时对党内的民主状况、干部廉政情况、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公布,抓好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案件查处和监察审计工作,增加工作透明度,认真搞好效能监察工作。
 
第八章  党委办事机构
     第二十五条  党办是站党委的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抓好党的组织、宣传工作,做好机要文件管理和党务日常工作,并完成其他任务。
 
第九章  附  则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自2011年1月1日起试行,如上级党组织有新的规定,以上级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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