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8月18日,零陵区人民政府以零政决字(2011)第5号对我站与朝阳办事处沙沟湾一组对关刀洲的自然资源权属纠纷下发了处理决定书:关刀洲属国家所有,由我站使用;撤销1982年9月3日原永州市人民政府(县级市)颁发给朝阳公社诸葛庙大队壹生产队《山林所有证》第二栏登记的关刀洲权属。2011年12月31日,永州市人民政府以永政复[2011]第68号行政复议决定书,维持了零陵区人民政府零政决字(2011)第5号《零陵区人民政府自然资源权属纠纷处理决定书》。至此,我站关刀洲争执地行政确权工作已初步完成。
关刀洲位于我站1#副坝一带,上接袁家渴,下与右接潇水,左接我站尾水,四周均为我站土地,面积为15.18亩。1990年原永州市(现零陵区)按照国家土地政策将关刀洲划拨给我站作为建设用地,并划进我站红线范围,我站从而取得土地使用权。但自1994年起沙沟湾一组个别村民强行侵占关刀洲土地并渐演变成为争执地。2003年6~8月,区综治办组织相关部门对我站土地进行整治,当时基本认定我站对关刀洲土地的权属,但由于种种原因未能进行最后确权。
根据站部安排,群工土地办于4月底正式启动关刀洲争执地确权工作,向零陵区调纠办发出确权申请,两次向区调纠办报送确权材料。通过十数次与调纠办领导进行沟通和协调,先后去区档案局调阅了沙沟湾一组的山林权证底册,去区水利局了解关刀洲历史洪水位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去区林业局了解1982年山林权证发放情况并要求区林业局暂停正在办理的沙沟湾一组的山林权证换证。并于6月初由区调纠办受理立案。6月16日,区调纠办向沙沟湾一组发出调查通知,要求沙沟湾一组在7月17日前提供相关证据和答辩词。8月2日,在区调纠办的主持下,群工土地办代表电站与沙沟湾一组在区调纠一室进行了调解质证,最后我站请求废除颁发给沙沟湾一组的关刀洲山林权证,将关刀洲土地确权并判决给我站。在调解无果的情况下,零陵区人民政府于8月18日作出了零政决字(2011)第5号处理决定书:①关刀洲属国家所有,由湖南省南津渡电站使用。②撤销沙沟湾一组1982年山林权证中关刀洲权属。
10月下旬,沙沟湾一组向永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提请行政复议,我站及时向上级政府报送了权利主张的复函,并向市法制办进行了详细说明,永州市人民政府经过行政复议维持了零陵区人民政府对我站与沙沟湾一组关于关刀洲的土地权属纠纷处理决定,有力地维护了我站的合法权益。(周作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