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检修车间机修班成员屈其林、蒋品鸿和袁鸿锴在更换尾水闸门密封时,屈其林、蒋品鸿没有佩戴安全帽,袁鸿锴没有正确着装,违反了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反习惯性违章实施细则》相关规定。根据《反习惯性违章实施细则》和《百日安全奖考核实施方案》,分别对屈其林、蒋品鸿记2分、扣款100元和扣罚百日安全奖50%的处罚;袁鸿锴记1分、扣款50元和扣罚百日安全奖50%的处罚。 特此通报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安监科 2016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