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聘任高瑞玲等同志
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的通知
站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觉廉政建设,建立健全民主监督机制,根据《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管理办法》,经民主推荐和组织审查,站党委研究决定,聘任高瑞玲、欧阳智文、雷湘民、李之爱、文艺琳、赵祥松、左辅光、曾波、何嶷君等九位同志为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第二届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员。
希望上述九位同志坚持原则,遵守纪律,密切联系群众,大胆开展工作、积极履行职责,同时希望各部门积极配合,自觉接受监督,以促进我站党风廉政建设。
二○一○年四月八日
主题词:
抄送:厅直机关党委、湖南水利水电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永州市国资委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党办 2010年4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