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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南电〔2009〕13号关于印发《‘四考’工作制度》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添加人:站办  浏览次数:3082  添加时间:2009/5/14 17:07:14
    

 
 
 
 
站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抓好“四考”工作(政治学习、工作目标、劳动纪律、卫生),站“四考”工作领导小组就加强“四考”工作召开了专题会议,并提出了修改意见。结合“四考”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站部研究决定,对站《 ‘四考’工作制度》进行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站《 ‘四考’工作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附:1、《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 ‘四考’工作制度》
    2、《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政治学习、工作目标、劳动纪律、卫生考核表》
 
 
 
                                二○○九年五月八日
 
 
主题词: 管理  制度  通知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办公室                    共印28份
附件1:
湖南省南津渡水电站“四考”工作制度
(2009年5月修订)
 
一、政治业务学习
     站部指定学习内容,每两个月支部学习一次,科室学习一次。学习实行签到制,并有学习记录。
    党风党纪教育以党支部为考核单位,如有扣分,能分清责任部门则扣相关部门分值;难以分清责任部门,则该支部所辖部门都同时扣分。
二、工作计划
    1、工作计划每两个月上报一次,逢单月的1日前(节假日顺延)各部门将后两月的工作计划交办公室,由办公室将工作计划送相应的分管站领导审阅,最后由站主要领导审定;
    2、各部门的工作计划应尽力量化;
    3、日常工作不上报为工作计划。
三、劳动纪律检查
     1、劳动纪律检查以各部门自查为主,“四考”领导小组组织主考及非主考部门轮流每月对全站劳动纪律检查一至两次,站领导对劳动纪律进行不定期抽查;
     2、鼓励部门自查,部门自查不扣减部门考核分及科室主要负责人“四考”奖,并将违纪人员被扣发的 “四考”奖的50%提留给部门;
     3、“四考”奖标准为200元/月;各种违纪每次扣除违纪人员“四考”奖200元,但未签到或代签到作违规处理,只扣所在部门考核分,不扣“四考”奖;
     4、站部检查、部门自查每次均扣违纪人员1个月的“四考”奖,个人2次以上违纪的,从第3次起在本人工资中扣除。站部查获的部门违纪,每人次扣减该部门主要负责人100元, 每次考核最多扣除400元, 即扣完该考核区间内的“四考”奖为止;站领导单独抽查查出的违纪,每人次扣劳动人事科主要负责人“四考”奖50元(以扣完考核双月‘四考’奖为止,下同)。
     一年内站部检查中若部门发生劳动纪律违纪3次,对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诫勉,同时扣部门主要负责人中层干部测评分10分,扣部门副职中层干部测评分5分。诫勉后,站部检查时,部门再发生劳动纪律违纪3次,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一年内部门未发生任何劳动纪律违纪现象(站部检查),对人数20人及以上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奖励800元,对人数20人以下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奖励400元;
     5、各种会议实行考勤制度,全站性大会由劳动人事科负责考勤,党务会议由党委办负责考勤,站务会议由办公室负责考勤。会议过程的缺会、迟到、早退、中缺等(主管站领导签字同意请假及正在值班的人员除外)视同上班同类违纪处理。
全站性中层干部会议,迟到、早退、缺席(行政会议因事必须向站长请假,党群会议必须向书记请假,请假应同时告知劳动人事科)分别视同站部检查的迟到、早退、旷工违纪处理,发生此类违纪第1次警告,第2 次诫勉,第3次免职;
     6、发生吵闹、侮辱、谩骂、殴打、报复劳动纪律检查人员以及阻止、破坏检查工作进行的,对责任人进行一月以上的培训待岗处理,扣所在部门当月考核分10~20分;
     7、部门在“四考”工作方面弄虚作假的,扣部门月度考核分10分;
     8、“四考”小组成员不参加检查、考核或在检查、考核过程中有迟到、早退、中缺或不坚持原则的, 每次扣所在部门考核分2分;
     9、检安公司对外承接工程项目采取项目经理责任制,项目以外人员纳入站部正常的劳动管理,同时检安公司对外承包的合同签订要经站多经办签证,项目工作人员要及时报站劳动人事科备案;
     10、全站在岗(含开发公司、津鑫公司和库区排渍站)职工必须按规定上、下班,并按岗位规范要求履行岗位职责,不准雇请他人代做岗位工作。否则,一经发现或查实,按旷工论处,并扣所在单位月度考核分10分;科室负责人如有包庇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就地免职;
     11、对屡教不改的违纪人员,部门有权将其退回到站部作待岗处理。
     四、卫生检查
     1、卫生检查每两周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并进行不定期检查,每次检查都对全站所有部门进行检查;
     2、卫生检查由后勤基建科负责,每次检查由后勤基建科负责人或卫生专责人带队,检查时对存在的问题应当场指出并予评分。
     五、考核
    (一)考核机构
     站部成立“四考”领导小组,由劳动人事科、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室、生技部、安保科五个部门的负责人组成,罗广林同志任组长。
   (二)考核程序
     1、考核每两月进行一次,逢单月的月初对前两月情况进行考核;
     2、考核前由站领导对分管部门的每项计划工作和日常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评述;
     3、考核时先由部门负责人对“四考”工作的完成情况进行讲述,再由考核小组成员对有关情况进行询问;
     4、部门因故未完成(含推迟、取消)的工作(含临时工作)应由部门写出书面解释并报主管站领导审阅并签署意见,最后经考核小组认定后才能免责,否则将扣分;
     5、部门负责人(含主考部门)回避后,考核小组集体对部门进行评分;
     6、具体考核细则见附表,其中:
(1)考核小组每月对部门的工作进行督促并检查一次;
(2)工作目标考核要注重工作完成质量、效果的考核;
(3)工作的考核以考核小组检查、了解并核实的情况为准;
(4)日常工作的考核以《部门日常工作条例》为依据;
(5)执行制度和安全生产状况的考核,根据办公室、劳动人事科、生产技术部、纪委监察审计室、安全保卫科和工会等部门提供的情况或考核小组了解查实的情况扣分。发生隐瞒事故(障碍)不报的扣5分/次;造成二类责任障碍的扣5分/次,造成一类责任障碍的扣10分/次;造成责任事故及以上的扣20分/次。未构成障碍或事故,但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含失盗和车辆刮撞损失等),负主要责任则按直接经济损失以2.5分为起点,每损失一千元(不足一千元的按一千元计算)扣0.2分(如损失2.73万元则扣2.5+28×0.2=8.1分),负次要责任的减半扣分,无责任的不扣分,此项扣分最多扣10分;以上扣减“四考”奖,均仅扣事故(障碍)发生当月或事故(障碍)结论当月的“四考”奖。
对款项在5万元及以上的工程建设、设备器材采购等,主管部门结算后,经站纪检监察审计室审计出款项差额>20%的扣5分/次;
(6)、每月考勤、补助汇总表等台账的上交规定时间为考核后2日内(节假日顺延);
(7)、考核结束时,考核小组评定当月“四考”工作最佳部门和最差部门;如果当月所有部门均考核为优秀,则不评最差部门。
    (三)考核奖惩
        1、根据考核得分高低,评出最佳部门和最差部门,公布考核通报,通报时间为本次考核后生产会至下次生产会。
      2、全年累计获得3次最佳的部门,并且没被评为最差部门,同时考核分在前四名的部门即获年度“四考”工作先进单位,按站部“四考”标准的一半×部门人数的奖金给予奖励,另给予部门主要负责人600元的奖励。全年累计评为2次或2次以上最差部门,当年度不能评为先进科室,科室负责人当年度不能评优评先。
      3、考核档次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执行100分制,小科室(20人以下)相对应的扣分区间分别为扣分<2.5分、2.5分≤扣分<7.5分、7.5分≤扣分<12.5分、12.5分≤扣分<17.5分、≥17.5分;
大科室(20人及以上)相对应的扣分区间分别为扣分<2.5分、2.5分≤扣分<10分、10分≤扣分<15分、15分≤扣分<20分、≥20分。
“四考”奖金基数分别为站部“四考”奖标准的100%、95%、80%、50%和0。
      4、部门月度“四考”奖总额为:部门“四考”奖基数×部门人数(剔除因违纪而扣除部门主要负责人、违纪人员部分以及部门人员请假应扣部分)。
      5、不允许部门将“四考”奖扣除部分全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人仅承担按站部制度扣除部分。
       6、站领导(含站长助理)按分(协)管部门的平均“四考”奖计发。
      本制度从2009年5月1日起执行,原有相关制度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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