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先进团支部的评选条件:
1、认真组织本支部团员、青年学习党的方针、政策和理论,及时传达、贯彻执行站团委和本部门党支部的决议,做好团员青年的思想政治工作,整体素质高。
2、能积极主动向站团委和本部门党支部汇报请示工作,反映青年的要求和呼声。
3、积极组织团员、青年开展“号、手”活动、学雷锋活动、劳动竞赛活动和青年突击队活动。
4、积极开展节日庆祝活动,建立和巩固青年活动阵地,搞好日常活动开展。
5、认真坚持“三会两制一课”制度,建立好支部工作台帐及档案。
6、能认真抓好团员队伍建设,积极开展团员教育评比活动,帮助团员增强团员意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7、认真做好青年积极分子入团的培养、考察、推荐及推优入党工作。
8、团支部领导班子团结、组织有力、战斗力强,团支部成员无违纪、违法行为。
(二)、优秀团员的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执行党中央的一切决议、决定。
2、树立了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在工作、学习和生活等方面都能在青年中起模范带头作用。
3、热爱本职工作,主人翁责任感强,能尽职尽责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4、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站纪站规,敢于同不良行为作坚决斗争,成绩突出。
5、助人为乐,团结同志,顾全大局,协作精神强,在工作中敢于开拓进取。
6、认真履行团员义务,行使团员权利,积极参加团内一切活动。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参加评选:
(1)病假一个月以上;
(2)事假十五天以上;
(3)旷工半天以上;
(4)迟到、早退、中缺等违反劳动纪律2次以上(包括站部抽查和单位自查);
(5)受到单位通报批评或处分;
(6)犯有错误正在查处的;
(7)工作中出现重大事故的主要责任者;
(8)对完成本职工作或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讨价还价、索取报酬者;
(9)有赌博、嫖娼等“六害”行为之一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