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 2024年5月4日  星期六 语言: | 设为主页 加入收藏 
 
  ● 最 新 信 息
   下好防汛“先手棋” 打好度汛“主...
   公司召开2024年第一次安委会会议暨...
   坚守思想政治阵地 筑牢意识形态防...
   公司党总支开展集体理论学习2024年...
   公司开展“弘正气、树清风、促清廉...
   周海斌一行到我公司调研指导工作.
   关爱山川河流 助力河湖复苏——公...
   南津渡公司2024年工作暨党建、党风...
   南津渡公司与澧水公司携手共谋“光...
   公司召开党总支集体理论学习2024年...
  ● 热 点 排 行
   安全知识试题集
   我站第十届“青年杯”排球赛落幕.
   许向东副厅长来我站检查安全生产工...
   理论“大餐”为精神洗礼 ——省直...
   湘南电〔2009〕39号关于试行事故应...
   改革与发展:检修车间公司化的管理...
   “辉煌九十年,放歌仲夏夜”
   小车班司机竞岗公告
   特稿: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宣传大会...
   干就干一流,争就争第一—读《金牌...
  ● 部 门 主 页
· 党群综合部 · 运行维护部
· 水库工程部 · 经营发展部
· 南津渡工程部
  当前位置:首页 >> 部门动态 >> 党群综合部 >> 文件精神 >> 正文  ☆ 打印本页    ☆ 收藏本页   
湘南电党〔2018〕39号关于印发《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文章来源: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添加人:党务人力资源部  浏览次数:2117  添加时间:2018/10/29 9:54:24
    

 
各党支部:
    现将《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委员会
                            2018年10月22日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进一步加强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党性定期分析制度,逐步形成科学完善的党员考核评价体系,根据《永州市国资委党委<关于在市国资委系统试行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结合公司党员管理工作实际,现对党员实行量化积分管理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对党员实行量化积分管理,应紧扣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主线,坚持简易便行、便于操作,全员参与、突出重点,坚持标准、量化考核的基本原则,着眼于解决部分党员中存在的党性意识不强、组织纪律观念差、作用发挥不好等问题,采取定性评价与量化考评相结合的方式,实现党员日常管理服务的科学化、精细化,激励广大党员做到政治合格、执行纪律合格、品德合格、发挥作用合格。
二、考核对象
全体在岗党员(含预备党员)。
退休党员、一年内连续外出半年以上的(借调、学习、培训等情况)党员等经公示可暂不列入积分管理范围,年底根据其参与党组织活动和日常行为表现直接进行民主评议定级。  
三、考核内容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坚持分类实施,主要包括基础积分、履职积分、加分项目、减分项目,四项分值相加为党员量化积分,具体标准参见《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参考标准》(附件1)。其中基础积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政治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执行纪律方面,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品德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本单位的各项中心工作,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积极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
四、考核方法
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以党支部为单位实施,一年为一个积分周期,在时间安排、具体操作上与民主评议党员、评先评优等工作统筹衔接,一般按照以下环节进行:
月末自主申报。每月末,党员对照积分考核标准,如实向所在党支部申报积分事项。党支部要明确记分员和监督员,建立积分台账。记分员一般由宣传委员兼任,监督员一般由纪检委员兼任,记分员、监督员也可由党支部推选产生。
季末初评公示。每季度末,支委会根据党员政治表现、道德品行、遵守纪律、发挥作用等情况,对每名党员的积分事项和分值进行初评。党支部应将初评情况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时间一般为7天。公示期间接受党员的申辩和问询,及时核实反馈,并填写《        月份党员量化积分登记表》(附件2)。
年底综合评定。每年底,党支部对党员量化积分情况进行累计汇总、综合评定,向党员公布,填写《     年度党员量化积分情况汇总表》(附件3)并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基层党组织要把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与民主评议党员有机结合,作为评先评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的重要依据。对积分排名靠前的党员,应作为评先评优对象,并在政治待遇、学习培训、关怀帮扶等方面给予激励。对积分排名靠后、存在突出问题的党员,取消评先评优资格,由党支部书记对其进行谈话,符合相关规定、被认定为不合格党员的,按照有关规定作出组织处置。
五、工作要求
对党员实行积分量化管理是在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下加强党员管理的新举措,是全面实施党员先锋指数考核管理的具体化,对于严肃党内管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党员量化积分管理在公司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公司党委要履行好统筹协调、督查指导的职责。党支部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发挥出战斗堡垒作用,狠抓落实。党支部书记为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量化积分记录员和监督员为党员量化积分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各党支部负责人要把党员量化积分管理作为提升党建工作质量的重要举措,放在心上、抓在手上,不能搞权力下放,不能当甩手掌柜。
(二)坚持客观公正,保障党员权利党员量化积分管理是一项需要长期坚持的常态性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要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让党员全过程参与积分管理工作,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要坚持实事求是、不搞形式主义,对敷衍塞责、弄虚作假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三)结合民主评议,运用考核结果支委会综合民主评议党员和年度党员量化积分的月平均积分对党员进行评等定级。年度党员量化积分的月平均积分90分及以上的可评为“优秀”等次,人数一般不超过党员总数的三分之一,省国资委表彰、省水利投公司党委表彰、市国资委表彰和本单位党组织表彰的优秀党员在“优秀”等次党员中产生;70-89分的可评为“合格”党员;60-69分的可评为“基本合格”党员,60分以下的可评为“不合格”党员。公司党委将把党员积分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将纳入党支部书记述职评议、党建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的重要内容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附件1:《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参考标准》
附件2:《         月份党员量化积分登记表》
附件3:《     年度党员量化积分情况汇总表》
 
 
 
附件1
党员量化积分制考核参考标准
项目
考核标准
计分标准
备注
基础积分
(80分)
政治合格
方面
(20分)
重点考核是否认真学习党章党规、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精神,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在重大原则问题上分清是非,做到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是否不断增强“四个自信”,坚定理想信念,不听信和传播有损党的形象的言论,不信仰宗教,不参与非法邪教组织;是否树牢宗旨观念,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密切联系群众,维护群众利益等。
1.无故不参加党组织开展的十九大精神、党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集中学习的,每次扣4分;没有自学上述内容的,每项扣3分;中层以上党员领导干部没有参加十九大精神和党章精神知识测试的,扣5分;不按党组织要求参加“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未完成学习讨论等各项任务的,酌情扣分。
2.丧失共产主义理想,抵制或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扣20分。
3.公开发表同党中央决定相违背的言论,编造或传播政治谣言及其他歪曲、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散布消极落后的思想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分。
4.信仰宗教,从事封建迷信活动,参加“法轮功”等邪教组织或其他非法组织活动,或为非法组织提供信息、资料、财物、场地的,扣20分。
5.缺乏群众观念,脱离群众,对群众疾苦漠不关心,对群众呼声不闻不问,遇事不同群众商量,不维护群众的正当权益,与民争利,在为群众办事中吃拿卡要,故意刁难群众,仍然存在“脸难看、事难办”现象,造成不良影响的,酌情扣分。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20分)
重点考核是否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政治规矩,自觉做到“五个必须”,坚决抵制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山头主义,切实维护集体利益;是否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要求,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不支持不参与上访闹事和群体性事件;是否履行党员义务,坚决执行党的决议,服从组织分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等党的组织生活,自觉按时足额交纳党费等。
1.目无党纪、自由散慢,只要组织照顾,不要组织纪律,受不得半点委屈,甚至凭个人好恶行事,有利的就执行,没利的能推就推,执行上级政策打折扣、搞选择,与组织讨价还价的,酌情扣分;不学文件、不看报纸,对政策一知半解的,酌情扣分;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热衷于传播小道消息,甚至妄议组织,传播政治谣言,对一些网络事件推波助澜的,酌情扣分;热衷于拉帮结派, 搞小团体, 甚至闹摩擦、搞内耗、告歪状,破坏团结的,酌情扣分;不按组织程序办事,重大问题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汇报的不汇报,超越权限办事,搞先斩后奏,擅作主张、我行我素的,酌情扣分。
2.不能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受诫勉谈话、约谈或通报批评的,扣10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省委《实施办法》和公司《有关规定》受到诫勉谈话、约谈或通报批评的,扣10分;不自觉遵守本单位规章制度收到通报批评或组织处理的,酌情扣分;组织、策划、支持、参与群体性事件、越级上访、非法上访、集体上访等活动的,扣20分。
3.不能正确行使党员的权利,自觉履行党员的义务,落实党组织的决定决议态度不坚决或走样的、不服从组织安排和工作分配的,酌情扣分;不积极参加“三会一课”、党支部集中学习、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主题党日活动、等党的组织生活,无故缺席的,每项次扣2分;迟到、早退的,每项次扣1分;不按月、自觉、足额交纳党费的,每次扣2分;《党员手册》记录不规范不完整的,酌情扣分;不佩戴党员徽章的,每次扣0.5分。
 
品德合格
方面
(20分)
重点考核是否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自觉践行忠诚老实、光明坦荡、公道正派、实事求是、艰苦奋斗、清正廉洁等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否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尊老爱幼、睦邻友好、勤俭持家;是否讲文明树新风,带头移风易俗、破除陈规陋习,婚丧喜庆不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活动,自觉抵制“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个人爱好、生活情趣健康向上等。
1.不学习、不了解、不认同共产党人核心价值观,对组织不忠诚、办事不公道,作风不廉洁,缺乏艰苦奋斗精神的,酌情扣分;没有以自己的言论和行动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共产党人的价值取向扭曲的,酌情扣分。
2.违背社会公德,酒驾,酗酒闹事,打架斗殴,生活腐化,作风不检点的,每项次扣10分;违背家庭美德,不赡养、孝敬父母,不抚养未成年子女,虐待家庭成员、邻里关系不和睦的,每项次扣10分;违背职业道德,弄虚作假,欺上瞒下,官僚主义,玩忽职守,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假公济私,金钱至上,以权谋私,欺诈勒索的,每项次扣10分。
3.铺张浪费,婚丧嫁娶大操大办,讲排场、比阔气,借机敛财的,扣10分;参与或支持黄、赌、毒等非法活动的,每项次扣10分;参与封建迷信活动的,扣10分。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20分)
重点考核是否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是否积极支持和参与市委市政府和本单位的各项中心工作,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是否积极做好群众的教育引导工作,为职工群众解决实际困难;是否敢于担当、无私无畏,在急难险重任务中冲锋在前、勇挑重担,在公益事业中主动作为、积极奉献等。
1.不积极参加承诺践诺、结对帮扶、志愿服务等活动,每缺席一次扣 5分;年初作出的党员承诺没有兑现承诺的,扣10分。
2.工作消极懈怠,不思进取、不负责任、不敢担当,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不起先锋模范作用的,酌情扣分。
3在急难险重任务面前缩头缩脑,知难而退,怕担责任,甚至当逃兵的,酌情扣分。
4.没有参加“助残”捐款、“助学”捐款、慈善捐款等各种社会公益活动的,酌情扣分。
 
履职积分
(20分)
完成工作方面
(20分)
立足岗位职责,全面完成所担负的本职工作任务和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工作业绩和成效明显。
党支部要根据每个党员的岗位职责和领导交办工作任务,制定出当月党员工作计划完成情况表,确定相应分值,并根据任务完成情况逐项积分。
 
加分项目
(20分)
党员各方面表现突出,被上级党组织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党支部各方面工作出色,被上级党组织评为先进党支部;在中央、省级报刊杂志上发表党建理论文章或党建经验介绍文章;党员积极主动上党课。
1.党员被中央、省级、市级评为优秀共产党员或优秀党务工作者分别加10、5、3分(多级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2.党支部被中央、省级、市级、基层党委评为先进党支部,所在支部委员会成员分别加10、5、3、1分(多级表彰的以最高级别计分,不重复计分)。
3.在中央、省级、市级报刊杂志、党建网站上发表党建理论文章或党建经验介绍文章,中央级加3分,省级加2分,市级加1分(同一篇文章多次刊登的,以最高级别刊物计分,不重复计分)。
4.除本单位党员领导干部和支部书记外,其他党员上专题党课的,每次加2分。
 
减分项目
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和刑事责任追究。
党员受行政处分的减分标准为:警告的,减20分;受记过的或记大过的,减30分;降级的,减40分;撤职的,减50分;开除的,积分为零,一票否决。
党员受党纪处分的扣分标准为:警告的,减20分;严重警告的,减30分;撤销党内职务的,减40分;留党察看的,减50分;开除党籍的,积分为零,一票否决。
党员依法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积分为零,一票否决。
上述减分事项,在计算减分时,同一违纪行为,只取减分分值最高的一项计一次减分,不多次叠加。
党员受到诫勉谈话、约谈、通报批评或党纪政纪处分以及违法犯罪的,取消其参加当年度评先评优的资格。
 

附件2
         月份党员量化积分登记表
党支部名称:                                          填报时间:
姓  名
 
入党时间
 
单位职务
 
考核内容
党员自评扣分事项
得分
支委会
核实扣分事项
得分
基础积分(80分)
政治合格方面
(20分)
 
 
 
 
执行纪律合格方面
(20分)
 
 
 
 
品德合格方面
(20分)
 
 
 
 
发挥作用合格方面
(20分)
 
 
 
 
履职积分(20分)
 
 
 
 
加分项目(20分)
 
 
 
 
减分项目
 
 
 
 
合计得分
 
党支部书记(签名):           积分记录员(签名):           积分监督员(签名): 

附件3
           年度党员量化积分情况汇总表
党支部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月份
党员姓名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年度
总积分
月平均
积分
支委会
评定等次
备注
 
 
 
 
 
 
 
 
 
 
 
 
 
 
 
 
 
 
 
 
 
 
 
 
 
 
 
 
 
 
 
 
 
 
 
 
 
 
 
 
 
 
 
 
 
 
 
 
 
 
 
 
 
 
 
 
 
 
 
 
 
 
 
 
 
 
 
 
 
 
 
 
 
 
 
 
 
 
 
 
 
 
 
 
 
 
 
 
 
 
 
 
 
 
 
 
 
 
 
 
 
 
 
 
 
 
 
 
 
 
 
 
 
 
 
 
 
 
 
 
 
 
 
 
 
 
 
 
 
 
 
 
 
 
 
 
 
 
 
 
 
 
 
 
 
 
 
 
 
 
 
 
 
 
 
 
 
 
 
 
 
 
 
 
 
 
 
 
 
 
 
注:2108年度党员量化积分管理考核从2018年10月开始,以后每个年度从当年1月开始。

湖南省南津渡水力发电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Copyright © 2009 nanjindu.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主办:南津渡公司 技术支持:南津渡公司信息中心 地址:湖南省永州市零陵区沙沟湾1号
邮编:425100 联系电话:0746-6318317
    湘ICP备13000990号网站建设:南津渡公司